新国企新活力|改革开放40年江苏国有企业发展回顾(下)
改革开放以来,按照中央的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江苏不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一大批国有企业通过改革、改组和改造,初步建立起了比较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同时,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得到优化,国有经济的竞争力、控制力和影响力大大增强。
回顾江苏国有企业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40年的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段。其中,在1978年-2012年的34年里,主要经历了放权让利、承包经营、探索制度创新、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企业改革(探索出资人到位改革)四个阶段。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以及国资国企改革的精神,江苏国资国企改革进入了全面深化改革阶段。
四
探索出资人改革阶段(2003—2012)
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问题,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化而提出来的。江苏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与国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一样,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变化过程。1988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成立以后,江苏于1991年成立了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到1995年,省辖市和两个财政计划单列市全部设立了二级局建制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省国资局为省财政厅管理的副厅级部门管理机构。1998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撤并后,2002年5月,成立了由省政府省长为主任的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同时成立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国资办),由财政厅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
2004年初,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运行。到2005年,全省省辖市全部成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以后,江苏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实现了新的发展。
一是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加快调整。到2004年,全省大规模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大量国有企业退出。为适应新时期的发展要求,江苏支持有条件企业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加大有效投入,吸引和带动大量社会资本。到2010年底,全省企业国有资产在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城市公用事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和领域的集聚度达到75%。推进部分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到2007年底,江苏政策性破产工作基本完成。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取得重要进展,到2010年底,全省80%以上的国有企业进行了公司制改革,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力度不断加大,省属企业数由2004年初的44户下降到22户,市属企业先后与80多户国内外知名大企业、大集团合资合作。国有企业规模实力明显增强,到2010年底,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从2005年底的9993亿元增加到2800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从2525亿元增加到9711亿元,营业收入从3700亿元增加到6500亿元。企业运行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2010年全省国有企业实现利润560亿元,比2005年增长280%。
2007年6月 苏通大桥箱梁中跨合龙
二是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建立。开始在省属国有企业建立外部董事制度,部分试点企业由董事会决定任免副总经理(副总裁),对部分外部董事制度试点企业实施董事会换届。创新外派监事会工作机制。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推进全省国有企业建立择优录用、能进能出、员工与企业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制度,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与职工业绩和贡献挂钩的收入分配制度。积极探索,在有条件的企业促进员工从“企业人”向“社会人”转变。基本实现了全员劳动合同制。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和末位淘汰。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激励型工资体系。推进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到2008年底,全省实施主辅分离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共46户,辅业改制创办法人经济实体146户,分流安置人员24300多人,分流职工的再就业率达到85%以上。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特别是分离办学职能取得积极进展。到2007年底,江苏符合分离办学要求的194所国有企业办普通中小学,除4所小学因特殊原因未能分离外,其它都已移交地方政府管理。
三是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逐步完善。对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转让、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等事项制定出台了29个规范文件。省市国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入产权交易机构实行进场交易。对企业改制实行全程监督,把好改制批准、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职工安置等关键环节。
五
全面深化改革阶段(2013—2018)
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江苏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全省国有企业规模实力迅速壮大。
2013年初到2016年末,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从44108亿元增加到92281亿元,增长109%。净资产从17914亿元增加到34431亿元,增长92.2%。利润从763.6亿元增加到905.6亿元,增长18.6%。2013年初到2017年末,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总额从6058亿元增加到9953亿元,增长64.29%。净资产从2122亿元增加到3672亿元,增长67.35%。利润从203亿元增加到386亿元,增长65.5%,年均增长13.4%。净资产收益率为9.9%。2013年以前形成的150多亿元亏损已经消化。上缴税费从144亿元增加到225亿元,增长55.59%。资产负债率从71.19%的最高值下降到目前的61.3%,比全国省级监管企业的平均值73%低12个百分点,资产质量处于优良状态。省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总额在全国32个省级国资委中排第16位,但净利润排名第3位。2016年国务院国资委对全国省级国资委监管企业财务绩效作出评价,江苏是唯一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省份。
一是把握改革正确方向,构建国有企业改革制度体系。近年来,我省深刻领会中央决策意图,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研究制定具有江苏特色的国有企业改革制度体系,为全省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指引。对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每一项重要部署,省市级两级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都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和研究部署,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出台后,我们注重搞好配套衔接,紧密结合实际,相继制定出台国企改革“1+N”文件36个,同时修订或废止一批旧文件,形成了由近130个规范性文件构成的国企国资改革发展及监管工作制度体系。在实际推进过程中,高度重视规范企业改革操作流程,对企业改制的重点环节提出规范性要求,对企业领导人员组织实施改革作出“13个不得”的禁止性规定,为企业改革划定底线红线。加强对企业改革全过程的监督,实行阳光操作,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二是围绕全省发展大局,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大力推进省属企业重组整合。整合全省沿江沿海港口资源,新组建江苏省港口集团。整合省属企业旅游、酒店资源,做强做优金陵饭店集团。推进国信集团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动国有资本向基础设施、能源资源、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集聚,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聚。2013-2017年,省属企业新增投资1900多亿元,95%以上集中在以上领域,省属企业近85%的国有资本配置在上述领域;重点培育发展优强企业,一批省属企业居于国内同行业第一方阵。江苏交通控股公司、华泰证券、江苏高投集团等成为行业领军企业,省农垦集团、省粮食集团、省再担保集团、金陵饭店集团、省盐业集团、南水北调江苏水源公司等居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018年7月3日上午,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在上交所鸣锣上市。
三是以上市发行股票为主要路径,多措并举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2014年以来,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有6户实现首发或重组上市(全省13户),平均每年2户,引入各类社会资本396亿元,资产增值517亿元。截止2017年末,全省共有国有控股上市公司50户,总市值超9000亿元。其中,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控股上市公司10户,市值2840亿元。鼓励支持企业利用上市平台实现核心资产或整体上市。汇鸿集团2015年实现整体上市,集团国有股比从100%降至67.4%,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增至150%,利润增厚38倍,经营质态显著提升。国信集团通过对ST舜天船舶重整,将信托和火力发电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显著增强了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省盐业集团将食盐经营相关业务、营销体系等国有全资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井神股份,进一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以竞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省属企业集团已有汇鸿集团、华泰证券公司、江苏再担保集团3户企业实行混合所有制。南京禄口机场、省盐业集团完成集团层面的股权多元化改革。子公司层面,重点围绕新办企业、新上项目积极引入非国有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江苏高投集团2014年成立了由管理层占股65%的二级子公司毅达资本,管理资产规模从初期40亿元扩大到2016年末470亿元,三年增长了10倍。对处在一般竞争性领域且达不到上市条件的国企及其各级子公司,鼓励和支持其通过产权交易所向各类社会资本公开转让股权或引进增量投资,特别是通过以留住人才为目的骨干持股等方式推进混改。截止2017年末,省属企业及其各级子公司中已实现混合所有制1227户,占企业总户数的64.2%,比全国地方国企混改比例47%高出17.2个百分点。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此前,江苏已较早在国企探索员工持股改革,省属企业中实施员工持股的控股企业共142户,持股人数3999人,出资金额共计11.4亿元。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出台后,省国资委会同财政厅、证监局又选定10户企业进行员工持股试点,其中省属企业5户,相关试点工作正有序推进。
四是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在江苏高投集团、华泰证券开展“员工能进能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试点,华泰证券2016年就有24名中层干部因综合考核欠佳被调整职务或免职。开展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和职业经理人试点,金陵饭店集团引入世界五百强企业高管。截止2017年末,省属企业集团层面100%完成公司制改制,各级子公司层面96%以上完成公司制改制任务。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集团层面已100%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子公司层面已完成80%。加强董事会建设,22户监管企业中已有13户开展外部董事试点,派出外部董事24人,其中苏豪控股集团等2户企业实现“外大于内”。探索建立专职外部董事制度,进一步落实董事会职权。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基本实现外派监事会(专职监事)全覆盖,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了重要的制衡作用,监事会的监督检查报告和发出的提示函,成为省属企业巡视发现问题的重要来源。
五是改革考核办法和激励机制,提升国有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基本实现对省属企业的分类考核,针对企业特点设立个性化考核指标,强化激励,将“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研发投入、科研成果”等情况列为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内容,明确“企业技术开发费用全额视同利润”,有效调动企业创新积极性。对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实行突出贡献特别奖励,鼓励企业领导人员担当干事、创新创业。2014-2017年,全省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研发投入158亿元。引进、聘用和培养各类科技创新型人才4152人,其中院士14人、博士207人。承担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103项。累计申请专利6502件,其中发明专利2417件。97户企业已建立产学研机构。76户企业成立了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和技术中心。徐工集团已发展成为世界工程机械行业前十强中唯一的中国企业。省农垦集团自主研发的“华粳7号”“华麦5号”创下江苏稻麦单产最高纪录,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土地产出率位居全国前列,所属苏垦农发公司是全国第一家上市的全产业链农业企业。国有创投企业支撑作用显现,江苏高投集团成功投资并助推120多家科技型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或并购重组,培育一批以非国有控股为主的中小微企业成长为科技创新典范和行业排头兵。
2018年5月9日,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自主研发的1.1类新药盐酸安罗替尼胶囊(福可维)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注册批件。这标志着备受关注的中国肿瘤领域的原研创新药——安罗替尼正式上市。
六是改革投资审批办法和投资决策机制,严控非主业投资。2007年至2012年的五年间,受部分省属企业发生的重大风险事件影响,省属企业年均利润增长较低,仅为2.1%;2013-2017年,在化解风险、冲销损失的基础上,省属企业实现年均利润增长13.4%以上,居全国前列。建立投资负面清单,强化非主业投资管控,规定企业对非主业投资开展第三方论证,重大项目由省国资委直接组织论证。2013年以来,省属企业没有发生一起重大投资损失。
七是建立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重点防控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投资风险、廉洁风险。指导企业加强内审,推动省属企业对子公司三年一审、主要领导人员离任必审。出台企业内控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编印风险防控应用指引,开展抽查审计,推行企业有关重大事项由内部法务人员和外聘法律顾问“双重法律审核”,多措并举强化企业风险防控,有效防止各类重大风险事件的发生。
八是推进国有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筑高质量发展基础。有针对性地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省属企业存货余额、三项费用支出一降再降,2016年末同比再下降7.9%、8.3%;徐矿集团本部关闭矿井6对,压减煤炭产能790万吨;资产负债率从最高值71.19%的下降到61.3%;2016-2017年已清理退出“僵尸企业”74户。
九是推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规范企业决策行为。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省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示范文本》。指导企业全面建立重大事项清单;建立省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要求省属企业纪委向省国资委党委和驻委纪检组报告企业当年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督促企业规范决策行为、审慎做好重大事项决策。
十是改革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情况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提高了制度执行力。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省国资委取消、下放审批事项17项,保留17项,精简幅度50%。强化依法监管,大力推进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国企建设。推动国有企业聚焦主业发展,完成企业分类和主业核定,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全部确定为商业类。各省属企业完成对重要子企业的功能界定和分类。完成对省属企业主业全部确认,主业基本控制在三个以内。个别有四个主业的,通过规划修编缩减至三个以内。瘦身健体,清理、处置低效无效资产,2013年以来,清理退出低效无效投资420多户(项),大力推动层级压减,要求省属企业管理层级原则上控制在3级以内。构建国有资产监督工作闭环机制,针对以往重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轻问责追究解决问题的现象,强化监督检查成果综合运用,在省国资委内设机构中增设督查办,对外派监事会(专职监事)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国资委机关职能处室履职中发现并下达企业整改的问题、巡视审计等有关方面移交的问题、信访举报经查实的问题等进行归口管理,向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实施整改验收、对账销号、追究问责,着力打造“发现报告问题、企业整改落实、国资委检查核实、相关机构问责追责”的监督工作闭环。
十一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省国资委党委和纪委率先垂范,党委每年年初召开省属企业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会、与省属企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月至少研究1次反腐倡廉工作;纪委自觉落实“三转”要求,认真履行专责监督责任,连续三年全国地方国资委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信访举报工作在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谈话函询工作受到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组主要领导的肯定。同时,层层压实省属企业党委和纪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推动企业全部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加强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组织企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有效解决了企业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建立“江苏国企党建”微信公众号,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专项检查、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等工作,累计培训各级企业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1000余人次、入党积极分子6000余人次。培育先进典型,江苏交通控股公司党委被中央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企业领导班子,从严抓好企业领导人员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选派企业高管赴境外培训208人次,组织企业集中赴海外招引高端人才,探索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培养优秀年轻领导人员,领导班子结构得到优化、战斗力不断增强。加快省属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集聚,推动创新智慧迸发、创新活力释放。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建设“廉洁国企”为目标导向,毫不松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不断深化;注重警示教育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完善源头防腐治腐工作机制;坚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维护企业安全稳定。指导企业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省属企业及其子公司共有80多户被评为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落实重点信访事项复核工作,妥善处置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等历史遗留问题,省属企业在全国两会、青奥会、国家公祭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没有发生群访集访事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经常组织工作组到企业现场督查,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十二是充分发挥要素支撑作用,保质保量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重大任务。省属企业参与组建并管理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一带一路”投资基金、沿海产业投资基金、皖江产业发展基金、紫金文化产业发展基金等多个基金。江苏交通控股公司管理运营高速公路4020公里,占全省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的86.3%;参股投资铁路1812公里,占全省铁路运营总里程的65%。省国信集团投产控股电力装机容量占全省电力装机总容量的11%,是省内单一集团控股装机容量最大的企业。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为等级最高的4F级机场,是全国第12个客流量跨入2000万级俱乐部的机场。华泰证券稳居全国券商第一方阵。省农信社的农业贷款占省内金融机构96%以上。省再担保集团担保规模占全省55%,服务中小微企业项目近9万个。省沿海开发集团累计完成上百万亩滩涂围垦开发工程。省粮食集团承担省级储备粮储备任务,为保障全省粮食安全发挥重要作用。江苏水源公司完成南水北调东线一期江苏境内主体工程,有效缓解北方水资源紧张。金陵饭店集团、钟山宾馆集团圆满完成江苏发展大会等重大活动的接待保障任务。省属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2013年以来累计上缴税费978.53亿元,援疆援藏、精准扶贫、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等方面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省国资委认真做好全省上市及拟上市企业国有股东划转部分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金工作,2013年以来累计划转10.329亿股,按每股平均10元测算,折合103.29亿元充实了社保基金账户,为服务保障民生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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